(, 下载次数: 1)
杨文鹏死后,李大娘发现他后脑有拳头大一块都是软的。大象新闻记者了解到,2019年6月24日,湖口石钟司法鉴定中心对杨文鹏进行体格检查,发现其头顶部偏右侧头皮软组织见一大小为4.0cm x 3.0cm的头皮下血肿等其他皮外伤,认定杨文鹏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。
杨恒红一家很是疑惑,杨文鹏临死前在南昌地铁实习,身体健康,为何会在看守所发病,最终在医院死亡。为了弄清孩子的死因,杨恒红提出对杨文鹏进行尸检。南昌大学司法医学鉴定研究所出具的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中显示,根据尸检所见,结合临床病历资料、影像学资料、看守所监控录像等分析,可排除杨文鹏左颞枕叶脑出血(血肿机化)系因头面部外伤所致。
最终,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给出的鉴定意见为:杨文鹏符合患化脓性脑炎导致昏迷等表现,后期因脑动静脉血管畸形破裂出血,引起左颞枕叶脑出血加重病情,因昏迷长期卧床并发小叶性肺炎等多脏器感染,最终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。
杨恒红提出质疑,杨文鹏的脑炎是如何得来的,为何会在看守所突然犯病?
家属调查杨文鹏的死因
2020年6月5日,湖口县政法委、县公安局、县检察院、县信访局四方共同会见了杨文鹏家属及进贤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,并向其提供了杨文鹏审讯笔录、部分看守所录像等材料。
湖口县看守所提供了2019年8月14日到9月2日总共15天的监控录像。杨恒红发现,杨文鹏在这15天里,每天凌晨2点到5点起床站在监室值班,早上开始一个人拖地,同监室内还关押着20多位成年人。
因公安局告知监控涉密,不能对外公开,杨恒红用笔记下了儿子最后一次在看守所发病时的情形,2019年9月2日8时23分,杨文鹏昏倒,8时48分管教到场,经值班监管医生检查几分钟后,由同监室2名室友扶回监室,杨文鹏坐在小凳子上,一人坐了58分钟后继续擦地。10时58分,杨文鹏被管教带出监室。
“孩子晕倒20分钟,医生才过来检查了几分钟,孩子在监室坐在凳子上,神情很痛苦,休息完后又接着起来擦地。”杨恒红提出质疑,如果能把杨文鹏及时送往医院治疗,可能就不会要了孩子的命。
8月24日上午,大象新闻记者随杨恒红一起来到湖口县看守所,想要了解杨文鹏在看守所的情况,一名带班领导称,只有所长清楚这里面的事情,但所长外出学习,要一个月之后才能回来,又以看守所还未解除疫情为由,拒绝了记者的采访。
8月24日下午1时多,大象新闻记者和杨恒红见到了湖口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李主任,他建议杨恒红早日将孩子火化,“公安局可以适当的提供关爱资金,但还是建议走司法途径,法院判了之后会有个法律文书在这里,公安局该给你赔偿多少就给你多少。”
李主任说,杨文鹏的事情发生后,湖口县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,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处置领导小组。大象新闻记者从案件处置领导小组一名成员处了解到,他们已经对看守所的羁押、管理情况进行排查,查阅案卷,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展开调查,调查结果显示:在对杨文鹏进行刑事侦查期间,侦查人员没有刑讯逼供的行为;看守所内没有相关人员对其进行伤害、虐待的行为;看守所内工作人员没有玩忽职守的现象存在。
杨恒红对湖口县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并不认同,“第一,我看了其中一段审讯时的监控录像,询问我家孩子时,并没有通知监护人到场,也没有其他人在场,只有2名民警和我家孩子3个人;第二,看守所提供的监控显示,我家孩子17岁还未成年,就和20多名成年人同时关在一个监室;第三,9月2日我家孩子晕倒后,为何没有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和救治。”
针对杨恒红提出的异议,律师付建表示,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进行讯问时,应该有其法定代理人到场,只有在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才可以是其他成年亲属或者学校、单位、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。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,就进行讯问,程序明显有问题。同时,杨文鹏身患疾病晕倒后,看守所作为监管人,根据法律的规定,有义务对收押的人员进行送医院救治。在明知其晕倒在地后,不予救治,则涉嫌构成不作为犯罪。另外,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规定,对羁押、服刑的未成年人,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。而本案并没有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开关押,程序亦是违法的。
(文中李先进、李东、周冲、沈振均为化名)